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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新法5月实施“驰名商标”不能乱用
2014-04-15 15:32:25   来源:《中外玩具制造》杂志   作者:朱立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新法)将于今年5月1日起实施,与旧《商标法》(以下简称旧法)相比,新法修订了不少内容。对于企业,新法实施后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影响:

1、缩短商标审查流程
    新法首次明确了商标申请审查时间(旧法未明确规定时间),其中新商标申请的审查时间为9个月,其他商标案件(如驳回复审、商标异议等)审查时间为6~12个月不等。以往注册商标,从申请到发证往往要1~2年时间,期间如果遇到驳回或被第三方异议等情况,取得商标证书时间可能长达3~4年,严重影响企业品牌策略的实施,新法的实施有助于企业更好地规划自身品牌。

2、提前商标到期续展时间
    旧法规定商标可在到期前半年递交续展申请,新法中规定可提前1年递交续展申请。由于商标续展间隔长达10年,企业如果没有专人管理知识产权,容易出现未及时续展导致失去商标的情况,因此新法给予企业更宽裕的时间来办理续展手续。

3、增加商标侵权赔偿数额
    新法加大了商标专用权保护力度,引入惩罚性赔偿规定,提高了法定的侵权赔偿数额。例如侵权赔偿额由旧法的等额赔偿,变为1至3倍;损失难以确定的,最高赔偿额度由原来的50万元提高到300万元。

4、对商标和企业名称冲突有明确规定
    新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将他人注册商标、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误导公众,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处理。如企业发现他人将自己的商标品牌作为企业名称使用并误导公众,可依法维权。

5、商标许可备案作用加强
    新法中,无论从维护商标权利的角度或是认定商标权益的角度,商标许可备案的作用都有加强。如企业的商标存在许可或被许可的情况,建议申请商标许可备案,切实保护自身权益。

6、驰名商标禁止广告宣传
    新法增加了驰名商标不允许广告宣传的规定,新法第十四条第5款规定:“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并规定了“责令改正,处十万元罚款”的罚则。因此,从今年5月1日起,企业现有产品包装、广告(包括电视、网络或纸媒)、户外招牌上都需注意,不要使用“驰名商标”字样,原带有“驰名商标”字样的产品包装应在新法实施前尽快使用。新法实施后,认定驰名商标的作用主要在于法律保护(跨类保护或跨国保护)和间接宣传,省市著名商标的广告宣传作用将得到凸显。
    除上述几个方面,新法还增加了一些新的内容,譬如新法实施后可申请声音商标,企业在广告宣传时使用了某段固定的声音,使得消费者将该声音与企业产生了联想对应,则可申请声音商标,例如摩托罗拉的“Hello Moto”、微软的windows系统启动声音都注册了声音商标。
    总而言之,新法实施在即,企业应根据新法的变化,持续注重自身品牌的建设和维护,为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           
    (作者为北京市捷诚信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知识产权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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