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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甲小宝” 南京告超市
2004-10-26 17:32:17   来源:《中外玩具制造》杂志   作者:NULL   
包括南京“麦德龙”超市在内的5家超市,因销售动画人物“铁甲小宝”玩具,被香港国际影业公司以著作权受侵犯为由,分别告上法庭,并要求各自赔偿10万元。目前,已有4家超市接受了法院调解。
“铁甲小宝”是一部日本动画片,片中的动画形象很受小朋友喜爱。“香港国际影业”获得授权,享有在中国使用“铁甲小宝”动画形象的权利。可是不久,该公司发现市场上出现大量依据该片主人公形象制作的“铁甲小宝”玩具。
曾发行过《聪明的一休》、《灌篮高手》等动画片的“香港国际影业”发现,虽然有不少商家在销售这种玩具,但生产厂家却无法查到。为此,从去年6月开始,该公司就将南京5家销售“铁甲小宝”玩具的超市,分别告上法庭,希望除阻止这些侵权产品在市场上蔓延外,还想进一步查找到产品的制造商。据悉,南京是“香港国际影业”在内地维权的第一站,紧接著,他们将用相同的手段,在全国范围内展开系列维权行动。
面对这场著作权诉讼,南京“麦德龙”反应最为迅速,他们很快就将这些玩具撤下柜台。在法院的调解下,除道歉之外,“麦德龙”还补偿对方3000元,并提供了玩具的进货渠道与生产商。已有多家知名超市与“香港国际影业”达成调解。据悉,这是新《著作权法》实施后,南京市中级法院处理的首例玩具复制侵权案。(南京日报 殷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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