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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讨会热烈互动专家精彩解答
2011-12-12 09:13:32   来源:《中外玩具制造》杂志   作者:叶 染 李实耀   

      “美欧玩具安全研讨会”内容丰富,除了专家的精彩演讲,议程中还设置了多个互动环节,令得现场听众及收看视频直播的网友还有机会与专家面对面交流,问题获得权威解答。《中外玩具制造》整理了部分精彩问答,与读者分享。

      现场听众:CPSIA修订案中规定玩具总铅含量为100ppm,请问为什么定这么一个标准?美国方面是否有这方面的研究数据?

      美国CPSC专家:其实对我们而言,儿童用品中的铅含量没有一个安全的数值,我们有些部门甚至认为它应该为零。因为过去几百年的研究表明,铅对儿童智力及身体发育造成的危害是肯定的。不过,零铅含量目前在生产技术上还无法实现,而100ppm的限值,根据企业的反馈与沟通,虽然比较困难,但还是可以实现的。  

      我们出台法规,都要建立在详细的分析和研究之上,比如邻苯二甲酸盐的限量问题,由于研究不够充分,我们就不急着出台。但是目前已广邀世界专家组建了一个专业委员会,专门从事这方面的研究。关于有害物质的控制,目前我们的重点在于铅、镉,但接下来一两年内,我们会关注更多的种类,比如钡、邻苯二甲酸盐等,这是肯定的。

      网友:请问,一年销售总额低于100万美元的小企业只需通过第三方测试就可以豁免么?还是要做些别的什么申请?

      美国CPSC专家:这是CPSIA修订案中提到的小型制造商的豁免问题。按法案中的条例规定,前一年销售总额低于100万美元、产量小于7500件产品的企业,通过第三方测试,可以获得豁免。但这个法案非常新,我们还需要时间来制定细则,所以目前企业还不能做这项申请。但请留意我们的最新消息,将来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一定流程申请后,是可以获得豁免的。

      现场听众:一般商品和儿童用品该如何界定?尤其是针对节日专用而设计的一些产品,比如复活节小孩子提的糖果篮子、圣诞节装礼物的袜子等等,是属于哪一类?感觉法规中的定义不是很明晰。

      美国CPSC专家:针对12岁以下儿童使用的产品,即包括设计、生产及营销等是针对这一群体而推出的,都可以划归儿童用品。由于相关类别非常多,新产品又源源不断,法规中很难细化,CPSC只能给出一个指导性原则,在宏观层面上予以指导,微观管理是无法做到的。而且,我们认为法规中管得太细,会对生产企业的设计思路、创新空间等造成局限。不过,如果您不能确定某类产品是否属于儿童用品时,可以给我们发电子邮件,并附上具体的产品图片和资料,我们可以针对它来做个案剖析并回复。

      现场听众:在国家质检对出口玩具督管的数据库中,企业提供的产品检测报告有无期限上的规定?比如,有效期1年?

      中国专家:出口玩具首件产品必须备案,我们对产品检测报告没有规定具体有效年限,但只要是原材料等发生了变化,都需要报管理部门备案。

      网友:如果一个毛布绒产品,内部有块PE板,产品已经被车缝死,使用者是触摸不到这块PE板的。按上午讲的美国标准来说,它是不需要做邻苯二甲酸盐测试的,那么按欧洲标准如何呢?

      欧盟专家:按EN71-1中的规定,这块PE板不管儿童能否接触得到,都需要做相关化学品测试。这是我们和美国标准最大的不同之一。

      现场听众:请问玩具上的标签打上进口商的名称和网址是否就可以了?还要打上制造商名称吗?

      欧盟专家:按我们7月份开始实施的新指令要求,一定要将进口商及制造商的名称、地址以及属于进口商还是制造商写清楚,这便于分清责任。仅打上网址是不规范的。

      如果产品比较小,位置不够,可以在产品外包装或加布条打上进口商和制造商的明确信息。


一位现场听众举着“愤怒的小鸟”毛绒玩具向欧美专家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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