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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推车“危险间隙”深度剖析
2018-09-10 16:56:57   来源:《中外玩具制造》杂志   作者:胡海强   

 

      随着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者们对婴童类产品的质量要求也在不断提高。作为婴童产品类别当中使用频率及消费份额最高的产品之一,婴儿推车的设计水平和生产工艺都在不断同步提升,且针对婴儿推车的某一特定测试项目,不同出口国之间的差异也较大。本文选取了近来较具代表性的婴儿推车安全间隙问题,并根据中国、欧盟、美国和加拿大4个不同国家地区婴儿推车的安全标准,深度剖析宝宝与婴儿推车的“指间关系”。

 

      关于婴儿推车的安全标准,中国实行的是GB 14748:2006 《儿童推车安全要求》,欧盟是EN 1888:2012 《儿童护理用品 - 轮式儿童推车 - 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美国是ASTM F833-15 《消费者安全性能标准规范:婴儿卧式及坐式推车》,而加拿大是SOR/2016-167 《卧式及坐式儿童推车法规》。
      “指间关系”是指宝宝手指及四肢与婴儿推车上间隙的关系。从间隙的状态来看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固定间隙,另一类是活动间隙。固定间隙指的是间隙的尺寸及状态均为固定不变的一种间隙。不合规范的固定间隙存在卡住宝宝的手指、四肢或者头部的风险。活动间隙指的是两个相对移动部件之间的间隙。这类间隙的尺寸及状态会随着移动部件的移动而变化。活动间隙的风险可以大致分为三类:剪点、切点和挤压点。若两个移动部件之间的活动空间不能满足要求,那么两者就会存在夹伤甚至夹断宝宝手指的风险,从而造成严重的危害。
      以上两种间隙,我们可以统称为“危险间隙”。下面我们逐一深度剖析以上四个标准的技术要求及评判方法,从而更加清楚地了解销往各国的婴儿推车应如何避免“危险间隙”。

 

固定间隙要求

      中国标准:
      -宝宝触及范围内应无宽度为5mm(30N)~12mm(5N)的间隙、开口或孔,除非其深度小于10mm,本要求不适合于婴儿车上的扣具。
      -可触及区域内应无宽度25mm(30N)~45mm(5N)的孔或开口,除非其深度小于10 mm。

 

      欧盟标准:
      -无开口管。
      -无介于7mm(30N)~12mm(5N)的完全封闭的圆形间隙, 除非其深度小于10mm。此要求不适用于束缚系统。
      -7mm测试探棒,在30N力值下不能通过网之间的间隙。
      -在脚踏上,无介于25mm(30N)~45mm(5N)的间隙。
 
      美国标准:
      在制造商所推荐的所有使用位置,若由刚性材料形成的孔洞厚度小于0.375in.,则其尺寸必须小于0.210in.或大于0.375in。如开口尺寸介于0.210in.~0.375in.之间, 且材料的厚度小于0.375in.,则其深度要小于0.375in(in:英寸单位)。

 

      加拿大标准:
      推车上,宝宝可以接触的孔洞,尺寸不能在5mm到10mm之间。

 

活动间隙要求

      中国标准:
      当推车处于正常的使用位置时,在乘坐儿童可触及区域内应无5mm(30N)~12mm(5N),可对身体造成伤害的活动部件间的间隙,但由成人操作的部件如顶篷、脚踏板、靠背、可换向手把等除外。

 

      欧盟标准:
      欧盟标准要求保护区域内不允许有相对移动的5mm~ 12mm的硬质部件。婴儿车打开、折叠或正常位置能够锁定的部件的调节过程除外。移动部件的边缘要圆滑,除非距离一直<5mm。
      另外,欧盟标准额外增加了对轮子的风险评估。要求为:保护区域内的轮子内的间隙应被遮盖住,使7mm的探棒不能深入且轮子与地面的接触点不可在保护区域内。旨在防止车子行进过程中,由于轮子的移动夹伤宝宝。

 

      加拿大标准:
      加拿大标准本身对移动部件危害的表述非常简单,只有一句话:每一个卧式或坐式推车上均不能有剪点或挤压点。
      但是在加拿大童车测试方法M15中有更加具体的要求。M15中明确写明:所有可接触的移动部件之间的间隙不能在3mm~15mm之间。

 

      美国标准:
      美国标准中对活动间隙的要求可以分为三类。
      第一类:通用要求
      在正常使用位置时,移动部件之间的间隙不能在0.210in.~0.375in. 之间。

 

      第二类:针对遮阳篷的要求
      在遮阳篷转轴4in.之内(如图一)不能有0.210in.~0.375in.之间的活动间隙。但是,在遮阳篷上的(图二)两种设计可以豁免该条款。

图一

 

遮阳棚支撑锁

 

遮阳棚与档杆之间

(图二)

  
      第三类:车台展开过程中的活动间隙的评估
      在美国标准中,对于车台折叠有两种定义。针对不同折叠方式的车台,有不同的评估方法。
      第一种为3D折叠车台:车台折叠时,手把和腿管同时从前向后(或从后向前)、边向边折叠。常见的设计为伞车结构设计。
      第二种为2D折叠车台:车台折叠时,手把和腿管只是从前向后(或从后向前)折叠。
      针对2D折叠车台:折叠时,若轮子之间的距离减小,则按如下方法评估。
      将婴儿车展开至制造商推荐使用位置,并量测前后轮轴中心距离A。然后将车台折叠至前后轮轴中心距离 =2/3 x A。并将此状态定为测试初始点。检查童车从测试初始点到完全展开过程中,评估区域内是否存在0.210inch~0.375inch之间的剪夹(见图三图四)。

图三:遮阳棚与档杆之间

 

图四:评估图示

 

图五


      折叠时,若轮子之间的间隙不变或者变大,则按照如下方法评估。
      将婴儿车展开至制造商推荐使用位置,量测手把管与水平面的角度。将手把折叠至与最初位置呈90°状态并将此位置定为测试初始点。检查童车从测试初始点到完全展开过程中,是否存在0.210in.~0.375in. 之间的活动间隙。评估过程如图五所示。
      针对3D折叠车台,将婴儿车展开至制造商推荐使用位置,量测手把管与水平面的角度。将手把折叠至与最初位置呈90°状态并将此位置定为测试初始点。检查童车从测试初始点到完全展开过程中,车座铰链连接处(见图六、图七)是否存在0.210in.~0.375in.之间的剪夹。

图六

 

图七

 

结语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知,在固定间隙方面从间隙类型分析,欧盟标准评估的固定间隙类型最少,目前只需评估封闭的圆形孔洞,其他非圆形的孔洞不用评估。但是,并不建议销往欧盟的童车上出现7mm到12mm的非圆形孔洞。因为即使这类孔洞是符合欧盟标准要求的,但是由于尺寸的原因,还是存在卡住宝宝的手指而造成危害的风险。
      而单从尺寸要求分析,中国标准对固定间隙的要求最为严格。要求可接触区域内,孔洞不能在5mm到12mm之间。
      固定间隙的问题经常出现在拉链头、扶手的安装孔、车台收车钩、开口管等部位。生产商在设计或生产时,应当根据不同地区的童车要求,去避免危害孔洞带来的风险。而最直接、有效的方法就是从固定间隙的尺寸入手,只要保证孔洞的尺寸不在有害的范围内,那么就不会存在固定间隙的问题。
      在活动间隙方面,从评估的过程来看,只有美国标准才评估婴儿推车展开过程中的活动间隙。这一点就要求在设计销往美国的婴儿车时,需要从主体设计上去规避展开过程中有害的活动间隙。
      而单从尺寸要求分析,加拿大的要求最为严苛。其要求不能在3mm到15mm之间。
活动间隙的问题经常出现在遮阳篷支架调节过程、无锁的腿靠调节过程及其他活动部件的移动过程中。所以,婴儿推车在设计时,就应当将移动部件之间的间隙考虑进去。而最直接、有效的方法就同样是从移动部件之间的尺寸入手。只要移动部件之间的间隙尺寸足够小或足够大,那么就可以避免活动间隙带来的风险。
      婴儿推车是宝宝出行最常用的代步工具,与宝宝的日常生活密不可分,所以其自身的安全性显得尤为重要。制造商应当根据不同国家地区的要求来进行设计及生产,严格遵循法律法规要求,提高企业产品质量及安全性能,从而更好地巩固国内外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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